医学上「症」「征」「证」有什么区别?
症是症状,是不经过检查就可以发现的表现以及患者的感受,比如恶心、头痛、呕吐。征是体征,侧重于临床体征,应为一个征候群,而非单一的症状。比如脑膜刺激征、克氏征、美尼尔综合征等等。
有时,征与症可以通用。但,综合征肯定不是综合症。在通指一组临床表现时,貌似能通用。也有一些既可以属于症状也可以属于体征,比如皮肤黄染、发热。
一般体征由特定的医学名词来描述。如疼痛是一种常见的症状,可由患者主观感受并描述,但通过医学检查对疼痛的部位、性质、程度、持续时间、发生规律及其它伴随症状等的综合判断,可以得出不同的征象。如胆结石引起上腹通,可在右锁骨中线肋弓下缘有明显压痛,称 Murphy 征阳性。阑尾炎可在右髂前上棘与脐连线中外 1/3 处麦氏点有压痛及反跳痛。
因此对一般对症状和体征的综合描述,可以对疾病提出初步的判断,并决定下一步的诊疗计划。这是作为一名医学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内容。
「证」,是中医常用的专有名词,如气虚证、血虚证、痰湿证、风寒表证、里实热证、心脾两虚证等,它是中医立法处方的依据,是中医理论的主要精髓。
这个证,不是指某个单一症状,而是包括了病变当时的性质 (是寒、是热、是虚、是实)、原因 (是六淫外感、是七情内伤、是饮食劳倦……)、部位 (卫气营血、脏腑经络) 等多方面内容的高度概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