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租房时千万不能给房东乱发表情包?
这是一对外国租客在求租短信里用的表情。

房东收到这么活泼的信息,误以为租客「满脸都写着高兴,肯定要租」,立刻把房源下架,不让别人租了。

结果租客转头租了其他公寓,房东一气之下起诉了租客。法官看后也认为表情可被理解为「同意租房」,判决租客赔偿 2200 美元。

国内也有过类似的表情包纠纷,广东一位租客在被问「要涨钱了,还租不租」时,只回复了一个——

房东认为是「阳光热情,同意续租」,虽然租客说只是随手一回,但因为租客没明确反对,所以法院也只能判决租客承担涨价后的房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