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6-24 周四

每日一法:民法典解析·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

  《民法典》第一编 总则
  第二章 自然人
 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;但是,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

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因其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,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实施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,实施与其智力和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,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则应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,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、追认。

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,比如接受奖励、赠与、报酬等。注意,那些无偿的借用、借贷等,虽然能从中获得利益,但是同时负有返还义务,因此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