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12-22 周三

每日一法:民法典解析·非法人组织清算

  《民法典》第一编 总则
 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
  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,应当依法进行清算。


  非法人组织解散后,应当依法进行清算,以终结非法人组织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,依法清理非法人组织的债权债务。

 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清算程序,可以参照本编第七十到七十三条关于法人的解散清算的规定来进行,包括成立清算组、清算程序、清算组的职权、清算期间非法人组织的存续,以及清算后的财产和注销登记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