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一法:民法典解析·善意救助人责任豁免
《民法典》第一编 总则
第八章 民事责任
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
善意救助人责任豁免的含义是:
1.坚持鼓励善意救助人的救助积极性;
2.承认特殊救助义务,不宜确定一般救助义务;
3.承认善意救助人的豁免权。
善意救助人享有豁免权须具备以下要件:
1.行为人为善意救助人;
2.行为人实施了救助行为;
3.行为人的善意救助行为造成了受救助者的损害。
符合上述条件的善意救助者不承担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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